
地盤最常見、也最昂貴的三個字,可能就是「做住先」。工程團隊想避免停工很合理,但完成了額外工作,不等於合約上自然有權收取額外款項。
問題通常不在有沒有做,而在能否證明
日後商討價錢時,雙方往往爭議:
- 誰要求改動;
- 原合約是否已包括該工作;
- 指示在甚麼時候作出;
- 實際增加了多少工料;
- 是否影響其他工序或工期;
- 承包商有沒有按時通知。
如果答案只存在某人的記憶裏,證明會非常困難。
收到口頭要求時,至少做四件事
- 立即記錄日期、時間、地點和在場人士;
- 用電郵或 RFI 確認你理解的工作範圍;
- 說明可能涉及額外成本及時間;
- 保存施工前後相片、工時、物料及機械記錄。
好記錄不是為了令工程停下,而是讓工程繼續時,每一方都知道正在承擔甚麼。
一個簡單確認寫法
「按今日現場協調,貴方要求本公司先行把 A 區喉管改道。此工作不在現有圖則所示範圍內,我們會先採取必要措施避免影響下游工序,並保留提交成本及工期影響的權利。請確認以上理解。」
實際權利仍須按合約的指示、通知及估值條款判斷。不要把一封確認電郵當成萬能護身符,但也不要甚麼都不留下。